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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
发布日期:2018-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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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档标准为1620元,二档标准为1420元,三档标准为1300元,四档标准为1120元。调整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档标准为16元,二档标准为14元,三档标准为11.8元,四档标准为10.6元。

       全省各市政府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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