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构成及划账比例
发布日期: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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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构成以及
划账比例是怎样的呢
一起来看看吧
沈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构成及划账比例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医保发〔2023〕19号)。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从2024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构成:
1.在职职工计入标准为本人医保缴费基数的2%;
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每月80元定额划入;
3.个人账户中的利息。
划入的个人账户资金继续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沈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医保发〔2023〕19号)。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
可以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个人缴费;用于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支付范围。
政策来源:
https://zhyb.ybj.shenyang.gov.cn/h5/h5-syyb-local/app/policy/czzg.html?t=172049349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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